2011年9月24日星期六

最近2

港英殖民地時代出生的嬰孩,或多或少對英國產生無名的情意結,潛意識我是愛英國的。不愛英國的天氣,但愛英國的口音與文化,那裡畢竟有牛津與劍橋。這半年陸續看了《卓韻芝奇遇記》整個系列。看完書麻…倒不再那麼喜歡英國。每個城市都有它的陰暗與低沉面。我看到的,就像旅客在香港看到置地﹑銅鑼灣與九龍公園一樣。

羨慕卓的果斷及追求,在30之前追求理想目標,當然也要有”沒有負擔”的背景去成就。那個葡萄牙的旅行故事很深刻,先體會最窮最辛苦的旅程,然後最後來一個奢華的住宿,其餘的﹑包括學藝術食大麻(聽來有趣但實際估我不敢做)。人生若重來一次,一定學她拋開一切去實踐自己的夢想,畢竟只有一世。而隨著年華老去,夢想這回事就只在夢中出現。

到底我有木有夢想呢?當然有,我的夢理是當個律師。當律師不在於賺大錢,在於上庭很有型,特別那個假髮及律師拉著的那個長方型黑喼,進一步強化我當律師的理念。家庭醫生在七歲時跟我說:當律師可以,但做個成功而又出色兼可打大官司的律師,是要源自名師傅呢﹑而要跟一個名師傅學習,是需要人脈的,人脈關係來自什麼呀小朋友?就是要有家底。沒有家底的我,七歲起就放棄了當律師的夢理。不過,事事也有例外,有很多默默耕耘而又成功的,就包括了也是沒有家底的現任律政司司長黃仁龍。如果黃仁龍早點成為香港官員,或許我今天都已經當了律師,儘管沒有家底的我,可能只是坐在辦公室一角,默默處理樓契或離婚這類民事文件,但我﹑仍然是一個律師。

回到卓的遊學體驗,我有的是羨慕,但不渴求。我追求了另一種生活:成家﹑生小孩﹑管理家傭﹑學習當媽媽﹑當妻子,然後上班﹑下班﹑每個月期待出糧的一天,這是種有規律的生活,亦是市場上最普及的一種體驗。每個人可用不同的態度,去成就這股體驗,達成不同效果,最簡單衡量準則就是「快不快樂」「幸不幸福」,我追求的更高層次,是有否促進個人成長。這一年半來,我起碼做到忍耐。別看小忍耐這回事,換轉在「三年零八個月」的年代,能忍的,最後都活得下去。